承包單位包括施工總承包單位、專業承包單位和專業分包單位。因此,與建筑勞務公司簽訂勞務分包合同的簽約的三種合法承包單位是:施工總承包單位、專業承包單位和專業分包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專業承包單位均指直接承接建設單位發包的工程的單位;專業分包單位是指承接施工總承包或專業承包企業分包專業工程的單位。
哈爾濱建筑勞務公司提醒您建筑勞務公司可以簽訂的五種合法的勞務分包合同,根據以上法律依據分析,建筑勞務公司可以簽訂以下四種合法的勞務分包合同。
一是建筑勞務公司與施工總承包單位、專業承包單位和專業分包單位簽訂純勞務作業的勞務分包合同(純勞務分包合同);
二是如果勞務公司轉型為專業作業的勞務公司,則專業作業的勞務公司與班組長或自然人包工頭簽訂內部承包協議,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的勞務承包行為是合法的:
1.班組長或自然人包工頭以專業作業勞務公司的名義對外經營
2.以專業作業的勞務公司對外承擔民事法律責任;
3.班組長或自然人包工頭只向專業作業的勞務公司上交一定的管理費用,扣除成本和稅費后的經營所得班組長或自然人包工頭所有。或者班組長和自然人包工頭負責生產經營全過程活動,獲得固定的勞動報酬和績效考核獎,承包經營所得歸勞務公司所有。